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发现丈夫阿德(化名)常出入一处民宅,因此前往察看,竟然意外目睹阿芳(化名)与阿德亲吻,从而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因此控告阿芳侵害其配偶权,最终获判赔偿40万元。可上诉。
根据小美主张,小美与配偶阿德自109年结婚,然而在112年期间,小美因与阿德共同使用「Lalamove」即时快递应用软体,发现阿德频繁送货至某住处,因此前往查看,并意外在出入口目睹阿芳与阿德亲吻,从而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并发生多次性行为。随后,阿德坦承与阿芳交往,亦将与阿芳合意拍摄之性交影片、与阿芳交往期间于通讯软体LINE对话纪录供小美观览,证明其与阿芳的关系超越了正常友谊。
小美表示,因为阿芳的行为,她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甚至不得不进行人工引产。经医师评估,小美因心理因素恢復不佳,需长期服药,并因与阿芳的关系,间接感染了人类乳突病毒,影响了家庭生活和对幼子的照顾。
不过,阿芳却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并不知阿德已婚,并表示在得知小美仍希望维持婚姻后,便主动提出不再交往的决定。
最终,法院认定阿芳明知阿德为小美配偶,仍持续交往并发生性行为,构成了对小美配偶权的严重侵害。根据双方的身份和损害程度,判决阿芳应赔偿小美4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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