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刘姓男子于短短3个月期间,利用连续高买低卖、相对委托等方式,制造某纺织纤维业的上柜公司票交易活络,从中赚102万元。检调获报追查,刘男到案后声称自己不懂,但仍被检方依违反证交法起诉。
检方指出,68岁刘姓男子从2021年2月1日至同年5月3日止,以网路或电话下单方式,透过自身或亲人5个证券帐户,买进4208仟股、卖出4312仟股,卖仅与卖出占当时该公司股票总成交量的14.98%及15.35%。藉以吸引不知情的投资人进场追价买进该公司股票,让该公司股票成交量日均量达510仟股,较前1个月的日均量100仟股增加410%。
这段期间,股价由期初收盘价每股4.6元上涨至期末每股8.29元,涨幅达80.22%,与同期间同类股、大盘的涨幅走势均不相当。检调侦讯时,刘男辩称自己不懂也不清楚。
不过检方认为,刘男藉由连续高买低卖或相对委托方式,制造交易活络表象及拉抬该上柜公司股价,吸引不知情的股民跟进,再看准时机把手上的低价股卖出,实际不法获利98万余元、拟制性买卖价差金额4万余元,合计达102万余元,因此侦结后依违反证交法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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