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主管有形文化资产共有 537 笔为全台之冠。然而,台北市审计处点出,市定古蹟、歷史建筑及纪念建筑计有 521 处,未依《文化资产保存法》提出修復再利用计画有 301 处,其中公有建物有69处呈「待修復」状态。台北市文化局回应,修復再利用计画是因应有修復或再利用需求才提出,并无强制规定。
审计处表示,为达文化资产永续保存目的,文化局去年编列2 亿 3135 万多元,补助办理公私有文化资产修復、管理维护或委外办理文化资产的调查、定期巡查等业务,然而却有301处市定古蹟、歷史建筑及纪念建筑在公告后未依《文资法》规定订定修復再利用计画。
审计处指出,这301 处中为公产的有 140 处,其中 69 处建物状态属待修復,建立文化局应优先补助办理修復再利用计画机制,以避免文化资产后续有修復需求而无修復依据,影响后续修復进度。
此外,审计处点出,今年4月中浏览国家文化资产网,部分公开资料内容、歷史建筑、市定古蹟公告的建物地址或开放参观资讯与现况未符合,函请检讨改善,以达文化资产永续保存及系统资料库之正确性。
文化局回应,依《文资法》指定或登录为文化资产后,没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提送修復及再利用计画,而是有修復或再利用需求时,由所有人、使用人等提出计画,经局处审查核准后,再进行修復及再利用作业,并无强制要提交计画,强调不是所有文化资产都需要修復及再利用计画。
对于有修復需求的文化资产,文化局表示,自2019年起建立「台北市文化资产辅导平台」,委托专业团队辅导所有权人了解文化资产相关办理程序、宣导修復及再利用计画的补助机制等,同时每年也实地走访台北市文化资产,并建议给所有权人维护管理。
文化局说,审计处提出的69处待修復文化资产,目前有半数已进入修復及再利用计画撰拟及审查程序,未来将持续协助各文化资产所有人完备相关法定程序、推动文化资产保存维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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