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永康区某知名连锁火锅分店遭爆料「小强」集体出没、厨房积水,南市卫生局稽查虽未发现蟑螂、积水及食品逾期等情形,但业者未能出具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已当场责令业者限期改正,若复查不合格,将依法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另针对业者未能出具产品责任保险证明,倘未投保,也可依法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该间连锁火锅店由于紧邻大学,不少大学生都是常客,生意不错,但店内环境卫生却饱受诟病,有民眾日前用餐却看到小强乱窜,还有人爆料,过去曾发生小强掉到火锅的离谱状况。
卫生局接获民眾反映指该连锁火锅店恐有食品卫生安全疑虑,23日派员前往稽查,但当天现场查核并未发现病媒出没、积水及食品逾有效日期。但卫生局也强调,餐饮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加强内部稽核机制自行监督改善缺失,确保供应食品卫生安全。
卫生局提醒业者,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8条第1项规定,食品业者之从业人员、作业场所、设施卫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应符合食品之良好卫生规范准则,违反「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规定,经命其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登录。
此外,卫生局当天也针对业者未能出具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未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责令业者限期改正,若复查不合格,将依法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另,现场未能出具产品责任保险证明,倘未投保,也可依法处新臺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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