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小萱指控丈夫阿国与女子欢欢(均化名)偷腥,产下1名私生子后由阿国认领,并经法院民事判决连带赔偿80万元。小萱虽因此事感到痛苦,但为维护家庭健全仍努力维持婚姻,不料,阿国对她冷淡疏离,甚至持续与欢欢外遇,还再产下1名子女,甚至封锁她与2名子女的LINE,因此愤而再对2人提告求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小萱指称,阿国对她冷漠疏离、拒绝沟通,更于前案诉讼审理时,当庭表示仍与欢欢持续发生性行为,她为了与阿国开启沟通管道,不得已才会提离婚诉讼,但阿国在诉讼期间,竟将长年生病的婆婆,交给她及当时尚未成年的子女照顾,之后更封锁她及2个孩子的LINE,也未再负起扶养探视义务,与家庭断绝联繫拒不返家。
后来,她在上网申报所得税时,才知道他们又再产下1名子女,她自从知道后,精神上十分痛苦,精神恍惚多日,无法进食入睡,而阿国所赚的钱也全数用在欢欢及他们所生的2个非婚生子女身上。小萱指控,欢欢长年留宿阿国的行为,比一般侵害配偶权,仅发生婚外性行为,更为严重恶劣至极。
欢欢与阿国则辩称,他们在前案民事判决,连带赔偿小萱80万元,小萱也已诉请离婚,显见已无维持婚姻生活的可能,并且已分居逾2年,婚姻已无任何情感且无法续存。但是阿国也曾多次与小萱协商,但是小萱拒而不谈,后来还封锁阿国的通讯软体,阿国仍积极透过与长子的LINE,希望与小萱联繫但仍然失败。
阿国也持续支付与小萱的家庭生活开销,并非如小萱所说,未给任何家庭费用,或未尽扶养义务。而且小萱在离婚诉讼审理时,已明确表达无维持婚姻意愿,无可能继续维持婚姻生活,显见无论他们是否另产下子女,对于小萱与阿国的婚姻关系是否破裂皆无影响。
法官日前依法宣判,小萱得请求连带赔偿之金额,以45万元为适当,在此范围内之请求,应予准许。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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