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无意间发现丈夫阿德(化名)与一名卡拉OK板娘阿芳(化名)互动亲密,不料又在阿德弟弟的家里看到2人亲密行为,因此提告2人求偿60万,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要求阿德和阿芳连带赔偿小美12万元。可上诉。
原告小美在诉讼中指控被告阿芳明知阿德是其配偶,却依然与其发展超出一般朋友界限的亲密关系。根据小美的陈述,她在112年7、8月期间,得知阿德与阿芳有亲密互动,并在同年10月15日目击二人在阿芳经营的卡拉OK店的亲密举动,对其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小美表示,两人的关系已经超出社会可容忍的范围,严重损害了她的婚姻幸福。
进一步调查中,小美发现阿德与阿芳的亲密互动持续存在,甚至在112年11月27日再次目击二人在阿德弟弟的住处进行亲密行为,这使得小美的痛苦更加加深。她强调,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的诚实义务,更是对她配偶权的重大侵害,并要求赔偿高达60万元。
阿德未在法庭上出庭辩护,阿芳则主张她与阿德仅是朋友,并反驳小美的指控。她表示,对话中的亲昵用语仅是朋友之间的嬉闹,并未证明他们有逾越朋友界限的行为。然而,法院根据小美提供的证据,认定二人之间的互动已经超越了普通友谊,构成了对小美的侵权行为。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二人共同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权,小美因此遭受精神痛苦,要求赔偿的请求合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应连带赔偿小美12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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