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4日表示,重大通缉犯陈由豪自民国91年因案潜逃海外迄今近22年,经查陈由豪在中国大陆设有户籍,我主管机关自即日起依法注销陈由豪台湾户籍登记。
陆委会发布新闻稿指出,陈由豪丧失台湾人民身分后,未来如欲进入台湾,必须以中国大陆人民身分提出申请,并经审查同意。政府将严格把关,同时避免陈由豪假藉第三国籍身分潜入台湾。
陆委会说,陈由豪逃亡中国大陆期间,我方曾依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相关机制,多次要求陆方进行遣返回台。惟陆方均未作出具体回应,我方深感遗憾。
陆委会强调,政府十分瞭解国人对于外逃重大经济罪犯缉捕归案,实现司法正义的殷切期盼。陆委会呼吁陆方重视我方社会观感,勿对台籍罪犯提供保护伞,并应儘速将我方外逃在陆之通缉犯协助遣返回台,共同保障两岸人民权益,确保民眾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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