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中石化回应表示,公司在存货及投资性不动产的认列上,严格遵循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不动产),以及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第9条的规范。公司强调,财报已由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核阅,符合相关标准。
中石化进一步指出,媒体和政论节目可能对公司实际业务及发展情况不够了解。公司长期致力于石化产业升级转型及土地开发的双主轴策略,并依据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将相关业务情况及重要资讯纳入合併财务报告。根据公司发布的2024年第二季合併财报,存货总额约为499亿元,其中石化事业相关存货约为31亿元,占整体存货的6.21%;土地开发事业相关存货约为468亿元,包括开发京华广场取得的土地价值约372亿元,占整体存货的74.54%。
此外,中石化表示,根据2024年第二季财报,投资性不动产合併金额约为403亿元,主要包括嘉义、台南、高雄前金及前镇等地区的土地,这些土地目前正计划逐步开发和活化。
最后,针对媒体和政论节目提到的陶朱隐园建物,中石化澄清,该建物并非公司资产,因此未列入公司的存货及投资性不动产,与公司财报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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