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担任驻奈及利亚驻馆长的杨文升,提供驻馆雇用的当地女清洁工费用,与她在职务宿舍「脱光光洗澡」后嘿咻,他遭惩戒法院判决休职1年;他另涉嫌以不实单据报支「馆长交际费」1万5467元,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将杨杨文升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刑2年,褫夺公权1年。缓刑5年。
杨男在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2年内,向执行检察官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 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150小时之义务劳务。 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币1万5467元没收。
检方起诉指控,杨文升在2018年7月9日到2020年9月17日间担任驻奈及利亚公使,综理驻奈及利亚台北贸易代表处业务时,涉嫌将自己与配偶、女儿聚餐或供个人日常生活所需的用品或食材消费,报支「馆长交际费」,诈领总计483.36美元,约新台币1万多元 。
检方考量杨男在侦查中自白犯行,并主动缴回犯罪所得,且犯罪所得都在新台币5万元以下,犯罪手法、型态,对社会秩序、风气尚无重大戕害,情节轻微,符合贪污罪的减刑规规定,请法院减轻其刑。
另杨文升在2018年任职馆长期间,雇用奈国当地的女子担任馆长职务宿舍清洁工,负责宴会端菜与职务宿舍之清洁工作,她在同年9月26日白天向杨男请求协助母病医疗费,并称愿意do anything。
杨利用女清洁工需钱孔急,于当日傍晚运动毕拟在馆长职务宿舍冲澡时,开口问她是否愿共浴?她即主动脱光衣服与杨共浴,浴后并同床共枕发生性交行为,而为有对价之性交易,隔天杨男给钱资助她母亲医疗费。
惩戒法院认为,杨男身为驻外代表,竟与所属雇员在职务宿舍发生性交易行为,言行失检、逾越分际,有害我国政府之国际形象,考量他坦称与女子「共同洗澡、同床有逾越常规」、「不够谨慎,略损名誉」等语,稍见悔悟,判决休职1年。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