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打过头,央行提选择性信用管制三大松绑措施,不过,遭业界质疑,还是许多无辜民眾会受害,中华民国不动产开发公会全联会秘书长于俊明9日表示,对于新制,公会提出五大建议。

于俊明指出,首先,除继承外,有遗赠、受赠或与他人共有等非投机情形取得的房屋,也应该排除计入房屋数及房贷户数。

其次,对于「先买后卖」的换屋需求,虽有放宽,但是银行不一定愿意配合,建议央行多加宣导。而且原来的旧屋可能属于参与都更危老、产权纠纷、共有等情形,不一定会有出售必要,或在ㄧ年内可以卖掉,建议要有例外条款。

第三、自然人已签订购屋合约,在第7波管制以后办理房贷时,仍要符合继承或换屋的情形,才可以排除,公会担心的交易纠纷仍然存在,建议在9月20日前已签订的购屋合约应不溯既往。

此外,即使继承或换屋,对于新申办的购屋贷款必须是非高价住宅才能排除,但是高价住宅的标准是103年6月所订,随10年来原物料及工资鉅大涨幅,建议现行金额标准亦宜提高。

最后,因为管制措施让已签约的房屋买卖缺乏安定性,对于市场交易的健全,并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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