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前往馆长陈之汉开设的吉思汗健身俱乐部应徵教练的林姓男子,疑似因未获录取且生活不顺,竟挟怨在今年6月12日晚间开着货车衝撞大门,幸无伤亡,检方复讯后遭法院羁押。台中地院宣判,依杀人未遂罪判他5年8月,可上诉。

根据调查,林男与34岁许姓友人在6月12日晚间7点多进行回收清运工作后,由林男开车,许男在副驾驶座,经北屯区崇德二路「成吉思汗」对向车道时缓缓停下,但过没几秒,突加速左转驶向道路对面的健身房,衝上阶梯直直撞进店内,玻璃碎裂一地,吓坏不少现场民眾。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员警获报后,迅速到场逮捕2人,初步调查发现,林男疑因工作受挫,加上近期情绪不稳,一时失控开车衝撞健身房,许姓友人则称当晚请林男协助清运回收,不清楚为何林男突然情绪失控衝撞建筑物,至于车辆是昨晚在西屯区承租,因本身从事回收工作,所以固定时间都会租车。

据悉,林男无健身执照,但有在健身,过去曾从事保全、服务业,案发时已失业约半年;他曾于5月底前往该健身房应徵健身教练工作却被拒绝,只好跟着许姓友人一起做清洁工作,疑因此心生不满。警方讯后依毁损、恐吓,及馆方提出之杀人未遂告诉等罪嫌将林男送办并遭起诉。

林男辩称他曾注意看一下,确定没有人才撞下,而且认为只会撞到门、不会撞到人,没有杀人犯意。

但法官勘验监视器,发现案发时是尖峰时段,因大门有阶梯,他必须加速衝入,当时大厅还有10几名会员在闸门后,显有杀人不确定故意。

法院认定,林男仅因对现状不满,即用开车衝撞健身房发泄情绪,考量一切情状后依杀人未遂罪判他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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