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阿国怀疑女友小萱(均化名)与他人有暧昧,某日在租屋处偷看小萱的手机后,将小萱与他人的LINE对话纪录,予以一一截图之后,并传送到自己的手机。小萱得知实情时,双方爆发争吵,也因为此事而分手。小萱不满阿国所为,愤而报警提告妨害秘密。
法院审理,法官认,阿国仅是因为与小萱的感情纠纷,在未经过小萱的同意下,竟然就拿取小萱的手机,无故窃录非公开的谈话,阿国所为侵害小萱的隐私权,并危及电脑相关设备使用的安全性,所为实有不该。
法官考量,阿国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法官审酌,依据阿国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加上双方对于调解金额无共识,因而未能达成和解,并且小萱也因此事导致离职受到损害,所以请求对阿国从重量刑,并且不同意给予缓刑。
法官日前依法简易判决处刑,阿国犯无故取得他人电脑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罪,判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