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因其前妻小美(化名)与同事小伟(化名)之间的亲密行为,向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向2人求偿80万。经过法院判决,被告需连带赔偿阿德20万元。可上诉。
阿德主张,他与小美婚姻关系在她于不动产公司任职后出现变故,并指控小美与小伟在工作期间出现不当亲密行为,包括暧昧对话「老公」、「爱你」、「小美来抱抱、亲亲」、「晚安老公」及肢体接触搂搂抱抱、牵手、单独用餐、触碰臀部、亲吻等,已明显超越正常同事关系,对阿德造成精神上的重大伤害。阿德在庭上强调,自己在婚后为家庭付出良多,未料却遭到背叛,并因此要求赔偿8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
小伟则否认对阿德的配偶权造成侵害,辩称与小美肢体接触之情节,并无涉及亲密接触,仅是基于工作关系的互动,均系正常上班时间出入。
法院认为,小伟不否认与小美确有肢体接触之情节,被告二人皆否认逾矩,经调查确有轻微之肢体接触,法院认定被告两人的行为已逾越一般朋友之界线,并支持阿德部分请求,判决被告需连带赔偿阿德2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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