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农业部长陈吉仲不满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张斯纲、桃园市议员凌涛及国民党发言人杨智伃指控他是抄袭惯犯,提起刑事自诉,3人遭台北地院判有罪,3人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3人有查证且是对可受公评之事评论,逆转改判3人无罪确定。
高院审理后,认张等3人虽然以记者会或撰写脸书方式,指摘陈吉仲涉抄袭,但3人确是人工比对方式进行查证程序后,依其等所为之判断标准,主观上相信所指上情为真实,乃发表指摘自诉人之言论,并非全然毫无凭据,核与一般真正恶意系虚构不实、毫无所凭显然不同。
高院指出,陈当时担任农委会主任委员,为中央政府机关重要官员,以其身分、地位,自可为相对应之回应、澄清及辨明,而3人当时分属民意代表与在野政党人士,其等所发表之言论内容,接受讯息者亦可认知是属于政党之政治性言论评价,且该等言论涉及政府官员自身操守及是否不当取得国家核发研究补助款项,属可受公评事项之评论意见。
高院表示,3人在言论发表前确经查证程序,依所取得之证据资料,客观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论内容为真实,且无明知或重大轻率之恶意情事,其等行为应属不罚,故均改判为无罪。
本案是因张斯纲等人在2022年9月29日举行记者会,指控「陈吉仲抄袭惯犯、骗钱达人,从研究人员抄到计画主持人」,质疑陈的过去科技部补助专题计画涉及抄袭,陈认为张斯纲等人犯诽谤罪,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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