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检察官黄翎樵先前曾拍摄地检署反贿选宣导影片台版微电影「Hero」,被誉为台版「木村拓哉」,但监察院指他连续2年职务评定未达良好,敬业态度欠佳,另不实申报加班时数,有诈领加班费及补休且有无故旷职11日又4小时及怠于执行职务等情事,惩戒法院判决判罚款数额为最后任职时薪俸1年,可上诉。 黄翎樵2023年6月已辞职。
监察院弹劾指黄翎樵于2021年侦办案件无故延宕、逾期未结及损害被害人权益,去年公诉蒞庭多次迟到,影响案件进行,敬业态度欠佳,因此连续2年职务评定未达良好。
另外,黄翎樵2023年1至3月期间未核实申请加班时数并据以申领加班费及补休,经涉犯诈欺得利罪、诈欺取财罪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2023年被成缓起诉处分,但他早退、未进办公室及未假处理私事等差勤异常,已达旷职11日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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