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议会第20届第4次定期会在今(21)日召开,因日前县府公告火化场案,引发地方热议,深受关注的火化场专案报告也特别安排进入此次议事行程进行讨论,会中议员洪子超、李俊谕、吴韦达等多位议员都表达关切,洪子超要求变更议程,将议程提前,但经协商,议程仍维持在11月5日。
由于彰化县是全台唯一未设置火化场的县市,民眾都喊话有需要,但「火化场不能设在我家旁」,县府在日前公告择定芳苑乡草湖南段228-2地号土地进行火化场开发,毗邻芳苑乡第一公墓,位处芳苑乡与二林镇交界处,19日即有近600名周边居民齐聚二林镇圆和宫前,拉白布条表达反对立场,火化场设置议题受到热议。
洪子超今(21)日在定期会中提出议程变更,他表示,县府在10月11日告知火化场选址在芳苑,但并没有进一步说明选址原因,以及火化场完整内容,依据环境部「开发行为环境影响评估作业准则」,民眾可以在刊登日期20日内,书面或上网表达意见,截止时间为11月4日,但完整内容的专案报告却在11月5日,让民眾无所适从。
洪子超要求县府提早进行火化场专案报告,希望将专案报告提前至总质询之前,让民眾能够了解火化场完整内容,也让议员能够做质询前的准备;县府强调,火化场议案,送议会审议通过后,还会召开说明会,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等作业,都会纳入民眾意见,最后经协商,议长谢典林裁示维持原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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