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具防油、防水特性,常被应用在食品包装,却可能影响人体健康,联合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斯德哥尔摩公约目前已列管519种PFAS化学物质,我国则已列管151种,环境部21日预告相关修正草案,拟再列管357种PFAS化学物质,跟进国际管制。
环境部21日预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部分条文,新增列管357种PFAS化学物质为毒性化学物质。
针对新增列管PFAS化学物质,环境部解释,草案根据联合国斯德哥尔摩公约,增列357种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盐类与相关化合物、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与相关化合物,与国际管制范畴一致。
此外,环境部参考欧盟限制措施,在本次草案新增禁止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用于制造工业及机构用清洁剂、处理纺织品或皮革制品、金属加工、制造纸浆或纸张。
环境部补充,国内2008年起禁止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用于制造家用清洁剂,本次草案也依欧盟、美国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清单,增列12个壬基酚及28个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并修正其毒性分类,调整管制浓度为0.1%,加强管制降低内分泌干扰物质对国内环境及国民健康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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