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晚间7时许,新北市三重国小捷运站内发生一起男子持球棒滋扰事件。三重警分局接获捷运工作人员通报后,立即派员前往处置,迅速到场发现1名46岁李姓男子疑似酒醉,手持铝棒在捷运站服务台前大声咆哮,对周边民眾造成恐慌。
为防止男子行为进一步危害公共安全,员警当场依《警察职权行使法》第19条规定对李男施以管束处分,并将其带返派出所进行案情厘清。李男因情绪激动且未听从警方劝阻,最终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8条第2款「藉端滋扰公共场所」移请新北地检署裁罚。
10月23日晚间7时许,新北市三重国小捷运站内发生一起男子持球棒滋扰事件。三重警分局接获捷运工作人员通报后,立即派员前往处置,迅速到场发现1名46岁李姓男子疑似酒醉,手持铝棒在捷运站服务台前大声咆哮,对周边民眾造成恐慌。
为防止男子行为进一步危害公共安全,员警当场依《警察职权行使法》第19条规定对李男施以管束处分,并将其带返派出所进行案情厘清。李男因情绪激动且未听从警方劝阻,最终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8条第2款「藉端滋扰公共场所」移请新北地检署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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