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三读通过各界关注的《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修正法案,内政部长刘世芳感谢朝野各党团及委员的支持,经过立法院会议讨论获致高度共识,在短时间内即通过修正法案。

内政部表示,法案修正后,将扩大适用原建筑容积更新重建对象,提高建筑物所有权人参与都市更新的意愿,达到提升建筑物耐震设计与民眾居住安全目标,预计全国将有8216栋6层楼以上合法建筑物约27万户受惠。

刘世芳指出,这次修法主要考量实施容积管制前的建筑容积多大于管制后的法定容积,且此类建筑多为921大地震前建造,就现今建筑法规标准而言,恐有耐震不足的疑虑,因此,为维护民眾居住安全品质及易于更新整合,修法扩大适用原建筑容积更新重建对象。

从现行针对实施容积管制前已兴建完成的合法建筑物,放宽至实施容积管制前「已挂号」申请建造执照的建筑基地。

此外,为确保符合前项条件民眾的权益,这次修法也明定条例修正实施前,已拟订都市更新事业计画送地方政府审议的案件,也得适用原建筑容积计算。

刘世芳强调,台湾歷经多次地震灾害,居住安全攸关国人生命财产保障,因此都市更新工作必须持续推动,内政部将持续结合中央部会、地方政府及民间力量,精进各项政策,具体落实都市更新,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将能加速促进改善居住环境并增进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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