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会,这不是股票投资说明会!微型电动二轮车挂牌11月29日缓衝期将至,高雄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队与公关室共同策划拍摄宣导影片,由大队长黄元民扮演投资老师,提醒用路人骑乘微电车注意事项,好的老师带你上天堂,大队长带你省荷包。
微电车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全面纳入管理,所有车主需在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挂牌程序并投保强制险,才可合法上路骑乘,车主应儘速完成挂牌程序以免受罚,113年11月30日起如仍未领用牌照行驶,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1条第1项1款规定,处所有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
此外,其他常见违规行为也将加强取缔,如骑乘未戴安全帽,可依同条例第73条4项规定,处驾驶人300元罚锾;微电车载人,可依同条例第76-1条1项1款规定,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驾驶人未满14岁,可依同条例条例第72-2条第1项规定,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车辆移置保管。
高市警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黄元民呼吁,微型电动二轮车便利性高,越来越多人使用当代步工具,请各位驾驶朋友骑乘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也请把握最后时间完成挂牌程序,投资理财可能有赚有赔,但骑乘未悬挂号牌的微电车,结局只能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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