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炉燃烧垃圾后每年约产生85万吨焚化底渣,过往较常直接掩埋在垃圾掩埋场,但如果经过筛分、破碎等处理程序,就会变成类似天然砂石的「再生粒料」,后续可应用于道路工程,环境部环管署指出,再生粒料循环率从原本90%,到去年已经到114%,换言之,目前产生的再生粒料100%获得去化,掩埋场可使用的掩埋空间也会越来越大。
环境部统计,国内大型垃圾焚化厂每年产出83至85万吨焚化底渣,经过筛分、破碎、挑除铁金属与未燃物等杂质,变为再生粒料,作为水泥生料、砖品、控制性低强度回填材料(CLSM),应用在道路、基地填筑等工程工地,优先使用在公共工程,但不能使用在环境敏感地区。
环境部表示,2021年起已参考日本、荷兰等作法,分级、加严再生粒料的产品品质规范,参考我国地下水污染管制标准分级规范,透过使用地分级管理,并建立申报系统追踪管制流向,以便各地方环保局管控从源头到终端的使用过程。
环境部环境管理署长顏旭明表示,目前全国每年约600至650万吨垃圾经过焚化处理,其中13至15%变成焚化底渣,过去较常送去垃圾掩埋场进行掩埋,随着技术进步,底渣可变为再生粒料,当成公共工程的建材使用,目前循环率已逾100%,相当于每年约80万吨的再生粒料,100%都能再利用,也可将掩埋场的空间预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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