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廖姓男子于高铁北上列车上,见一名未成年短裤辣妹独自一人坐在座位上,竟心生不轨,对其进行强制猥亵行为,最终被警方查获。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廖男犯下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今年2月15日傍晚18时30分许,短裤辣妹乘坐高铁842车次的第10节车厢,位置靠窗。此时廖男则坐在她的左侧。列车行经板桥站至台北站之间,廖男见辣妹穿着短裤独自乘车,遂起意对她进行猥亵。廖男以右手抚摸短裤妹左大腿外侧及内侧,持续约四分钟。短裤妹因恐惧未能反抗,只能移动身体表达抗拒。
列车抵达台北站后,短裤妹起身准备下车时,廖男再度尾随其后,并伸手触摸短裤妹臀部,这一行为最终让短裤妹无法忍受,向高铁站务人员求助。警方随即调阅监视录影画面,查明事发经过。
法院指出,廖男与短裤妹素昧平生,仅因短裤妹独自一人乘车,便心生不轨,利用近距离接触实施猥亵行为,对受害者造成心理与生理上的重大影响。法院在判刑时也考虑到廖男曾坦承罪行,并表达希望与短裤妹和解,然而短裤妹并未表态愿意调解,因此依法处刑。
法院指出,虽然廖男犯罪动机及手段卑劣,但其犯罪情节仍属可议范围,经综合考量其背景及犯罪后表现,决定判处其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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