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容积率弊案,台北市议员应晓薇遭检方声请延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准,她不服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驳回,应女从10月29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并禁止接见及通信确定。
高院审理后,认北审以应晓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 4 条第 1 项 第 5 款之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羁押原因依然存在。
考量本案涉案人及相关证人甚多,为保全证据及避免被告规避或妨碍本案侦查,经斟酌比例原则,若仅命具保等侵害较小之强制处分,不足以确保追诉程序之顺利进行,北院裁定延长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并无违误或不当。应女抗告无理由,高院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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