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号惊见逆向驾车!一名年约72岁的陈姓男子今11日下午2时24分因精神状况不佳,驾驶自小客车在台88快速道路潮州端误入国道3号竹田系统,竟然在北向车道逆向驶行,引发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他擦撞50岁刘姓驾驶的小客车后,仍继续在北上车道逆行,直至行驶至420公里处,才被高速公路警察拦截停车,所幸无人受伤,两位驾驶均未酒驾。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6款,警方对陈男逆向行驶行为已开单举发,并将调查其行为是否触犯《刑法》第184条第1项妨害交通安全罪,如有疑虑将依法移送地检署侦办。
高速公路警察也藉此呼吁,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若意外发现逆向行驶,应立刻靠边停车并开启危险警示灯,同时将故障标志放置车前,以警示后方车辆;人员应儘速下车到安全区域等候,并拨打110或1968求助,确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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