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政部新修正的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设计规范,人行道净宽应为2.5公尺以上,但台中市议员陈俞融等人说,全市有4成人行道净宽小于1.5公尺,让行人寸步难行,要求尽速改善。建设局长陈大田表示,未来新辟道路都会遵循最新规范,已施作的道路则将研议是否有空间拓宽。
台中市议员陈俞融、萧隆泽、陈雅惠、陈淑华、张芬郁、谢家宜等人联合质询指出,根据内政部今年9月修订的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设计规范,再扣除公共设施后,人行道可供行人通行的宽度应在2.5公尺以上,一般情况也不能小于1.5公尺;若道路宽度在12公尺以下者则净宽不能小于1.2公尺,如受限道路情况并经主管机关同意者最小也不能小于0.9公尺。
陈俞融拿出市府的资料说,台中市现有1万3921处人行道,其中净宽大于2.5公尺者仅3145处、介于0.9公尺至1.5公尺内的有4534处、净宽不足0.9公尺者有701处,若以中央规范的标准检视,台中市人行道净宽不足1.5公尺者占比近4成,且多达5%人行道不足0.9公尺,让行人通行不易。
陈俞融接着说,市府应针对新辟道路积极配置符合标准的人行空间,但看看今年度接管的24条道路中,有9条人行道净宽不足2.5公尺,且今年1至10月新辟6条道路中有4条人行道净宽未达2.5公尺,明明道路宽度足够,为何相关单位不设置足够宽的人行道?要求市府检视现有人行道情况并积极改善。
陈大田表示,人行道净宽必须考虑现有道路宽度,必须让车辆达到通畅性,且部分新辟道路因经歷用地取得、设计等阶段,人行道宽度在规画时是依照旧规范,将针对已施作的部分研议是否有空间拓宽,未来新辟道路也会遵循新规范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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