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区某小学今年3月上体育课时,因持乐乐球棒挥打老师,隔天到校道歉,但该师仍不悦报警,2名员警获报将学生带至派出所,引起外界关注。对此,警方指出,执法程序不够周延,有所疏失部分,已对2名员警给予申诫惩处。
李中今天议会质询揭露,西区某小学今年3月26日有位小六学生,在体育课与老师发生争执,学生反抗持乐乐球棒挥打老师,学生事后道歉,但老师仍报案,警方随即进入校园带走学生,质疑严重侵害学生权益。
据悉,当天2名巡逻员警接获老师电话报案,随即前往校园了解,并在学校学务主任陪同下,与老师、学生碰面,期间该名老师指称学生用乐乐球棒挥打其腿部,因而想对学生提告。
2名员警随后与家长电话联繫,并在家长同意下,将学生、老师一起带回派出所了解过程,进到派出所后老师又表示不提告,只是希望给学生1个教训,最后该生才由家长接回返家。
第一警分局指出,员警进入校园协同学生返派出所厘清缘由,执法程序未臻周延,致观感不佳,已查明疏失并处分在案,未来将持续宣导同仁,进入校园处理案件应恪遵内政部警政署函颁「 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相关机制」规定及流程,以确保校园自治权利及安全。
针对事发经过,校方今天指出,已昨天举办校庆,今年补休为由,全校老师都未到校上班,而校长也不愿接听电话或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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