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大学许姓男大生去年11月间,在社团活动后邀学妹去热炒店聚餐,再到KTV唱歌及酒吧续摊,直到凌晨4点多,见学妹已酒醉,许男向同行友人称送学妹回家,结果却将她带到旅馆休息,强行对学妹性侵得逞,学妹不甘受辱提告,许男坦承错误,赔偿学妹换取和解,获法官轻判2年,缓刑5年。
判决指出,22岁的许姓男大生当时与社团同学到某热炒店聚餐后,一起到KTV唱歌喝酒,一群人喝完觉得不过瘾,再到一间酒吧续摊,喝到凌晨4点半才散会,许男见同行的一名学妹已醉倒,自告奋勇要送学妹回家。
结果许男没送学妹回家,却将学妹带到酒吧附近一家旅馆休息,两人入房后,许男即酒后乱性对学妹伸出狼爪,学妹虽醉酒仍有意识,挣扎拒绝许男,大喊「学长不要」,但许男不顾学妹抵抗,硬逞兽行性侵。
事后学妹不甘受辱,逃出旅馆即报警提告,许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法院审理时许男坦承犯行,同意赔偿与学妹达成和解,法官念其尚在学,一时无法全部赔偿,协调后获学妹同意,採分期付款完成赔偿。
法官见许男如期赔偿给学妹,认为他犯后态度良好,依强制性交罪判处徒刑2年,另宣告缓刑5年,且须提供220小时义务劳务,及接受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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