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在东岸商场与大日公司及主富公司(即NET)的法律战已多次取得胜利,而大日公司与NET因不满基市府对于东岸立体停車场行政执行并未优先订约,向财政部提起诉愿,但财政部于4日审议决定不受理,形同基市府再度获得胜利。基市府交通处副处长黄诗涵表示,市府尊重财政部审议及相关司法判决结果。

基隆市前市长林右昌任内与大日公司签约,委由大日负责营运东岸地下停车场和1楼商场空间。去年底基市府针对东岸商场重新招商,由微风集团出线。但NET主张地上2至4楼为其独资增建并拥有产权,市府于2月1日移交后,基市府、NET以及大日三方官司仍持续进行中。

NET公司主张,依当初的契约,大日公司优先续约资格为营运绩效良好,营运期间评分70分以上、届满前2年75分以上,但市府却没有优先订约,因此大日与NET再向财政部提起关于优先订约部分的诉愿。

不过,财政部于12月4日诉愿委员会审议决定诉愿不受理。有关大日与NET主张行政执行手段之强制接管部分,财政部审议会指出,今年2月1日行政执行,是基市府依促参法第54条规定「民间机构应于营运期限届满后,移转公共建设予政府者,应将现存所有之营运资产或营运权,依投资契约有偿或无偿移转、归还予主办机关。」执行办理。

至于优先订约部分,基市府以2023年10月17日函通知大日与主富公司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该函系基于契约关系而为之决定,非属行使公权力对外发生法律上效果之单方行政行为,而是私法行为,如有所争执,自应循民事相关程序解决,因此不受理。

黄诗涵指出,市府受理东岸立体停车场优先订约申请阶段,大日公司从未完整提报商场资产总检查结果,无从评估资产现况;检视大日公司提送近3年财务资料,仅有片面提出数字,却无相关财务收支证明资料,依据促参法尚难衡酌未来投资财务条件,市府无据续办理优先订约。

黄强调,促参法中央主管机关财政部审议决定大日与主富公司提起之诉愿不受理,市府尊重财政部审议及相关司法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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