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税局为重新评估执行实益,向抵押权人A银行查询抵押权担保债权未偿情形,经A银行表示债权已出售予B资产管理公司,继续追查发现该B资产管理公司已向法院声报清算完结经法院准予备查,也没有其他债权人承受这笔抵押权担保债权。
国税局为执行甲公司名下土地抵偿欠税,多次与A银行协商,请A银行自行涂销抵押权,均遭拒绝,国税局于是提起请求涂销抵押权登记诉讼,于113年间经法院判决该局胜诉,行政执行分署旋即进行案关土地的拍卖程序,陆续拍得价金高达千万余元,除该局营业税欠税全数徵起外,就连甲公司滞欠多年之地方税等公法债权均全额受偿。
南区国税局表示,为维护租税公平及加强清理欠税,每年均会定期清理歷年因无执行实益取得执行凭证之案件,尤其针对名下尚有不动产之欠税人,除紧盯财产变动,评估市场行情掌握拍卖时机,如不动产系因有抵押权等优先债权以致无执行实益,也会逐案查核确认抵押权真偽或优先债权是否已清偿或罹于时效,避免错失再次执行机会,保障国库收入。
南区国税局提醒,国税局为确保国家租税债权,会定期清理、积极掌握欠税人名下各项所得及财产资料,一旦发现有执行实益,立即通报执行分署启动强制执行,故吁请纳税义务人诚实缴税,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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