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爱莉莎莎先前在总统大选开票后,指涉中选会以不正当手段,为特定候选人增加得票数。事后,中选会提告爱莉莎莎等21人涉加重诽谤,但北检认为罪嫌不足,予不起诉处分。刚从印度返台的爱莉莎莎,昨(7日)公开不起诉书,列出两个重点,也感谢司法还她清白。
爱莉莎莎亮出不起诉书,整理出两大总结:「第一、法院认定我当时转发的影片,全部为真实影片,并未加以剪辑变造,选务为公共利益相关之事,是可受公评之事。第二、本来这些影片就是选务疏失,在民主社会中这些基于事实的意见表达,为『合理评论之范围』不应该被公权力禁止。」
爱莉莎莎说,既然已经被法律认证,先前分享的影片均是真实的,那之前那些抹黑她转发的是「变造剪辑影片」的侧翼网红,是否该道歉?爱莉莎莎也无奈地说,这几个月不断地承受公权力、媒体、侧翼网红、酸民的恶意攻击,好在10个月后司法还给她正义,「谢谢司法!」
回顾年初总统大选,支持民眾党主席柯文哲的爱莉莎莎,因不满开票过程瑕疵频传,在IG限动转发投票所开票影片,称「因为作票才输我真的无法喔」,结果事后包含她共21人遭中选会提告加重诽谤。而台北地检署在10月30日侦结,认为这21人转贴网路流传的影片并评论,相关影片并未变造或剪辑。北检也强调,选务程序攸关民主国家投票制度健全与否,与民眾所选择的人是否具正当性,息息相关、可受公评,就算批评内容尖酸激进,也受宪法言论自由保障,因此全都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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