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洋委员会海巡署官员石大诚,被检举于2019、2020年担任教育训练测考中心主任期间,採购健康鞋垫、腊肉致赠同仁,事后以妻子朱梅菲经营的「豫诚邦企业社」收据,核销首长特别费共3万多元,台北地检署10日依偽造文书、违反商业会计法起诉石、朱2人。
至于廉政署怀疑石、朱涉犯图利罪部分,检方认为2人没有图利犯意,罪嫌不足,另予不起诉处分。
石大诚曾是海巡署教是上校转任文职,曾为简任11职等高官,日前已退休。石大诚因此事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条第1项规定,法务部处罚锾新台币6万8000元确定。
起诉指出,石大诚2020年购买50双健康鞋垫,未经妻子同意,即偽造妻子经营的「豫诚邦企业社」免用统一发票收据,核销9100元特别费;另石2019年底向腊肉业者採购腊肉2万5000元,指示妻子偽填免用统一发票收据,向海巡署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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