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发电厂第二期新建燃气基础计画上月通过环评大会审查,环团今早赴行政院提起诉愿,要求撤销该案环评结论、重新审查。环境部回应,该案在确认达环境保护目的,并考量能源需求及国家安全原则,作成通过决议,尊重民眾提起诉愿的权利,后续将依法答辩。
环境部表示,中火二期案10月30日送环评大会审嗄,位于台中市龙井区多位在地里长出席审查会,并诉求加速兴建燃气电厂取代燃煤电厂,有效改善台中空污。
至于环团当时诉求应退回再审,并进入二阶环评,环境部强调,中火二期案经环委审酌中火二期减少燃煤增加燃气,空污减量达41%、温室气体减量达33%,建议审查通过,尤其加速推动增气减煤改善中部地区空气品质刻不容缓,民眾诉求退回环评再审,对于改善中彰投地区的空气品质并无实质帮助。
环境部也提到,依据环说书,中火二期燃气机组商转前,最大用煤量从1260万公吨减为1100万公吨,商转后,用煤量将从900万公吨降至终期无常态运转燃煤机组用煤,全厂6部紧急备用燃煤机组测试运转用煤量每部每年上限为10万公吨,确保稳定供电为台电公司专业及使命,环境部尊重台电公司发电规画。
环境部强调,中火二期案经确认已达环境保护目的,并基于推动增气减煤,以环境保护优先,考量能源需求与国家安全原则下达成最大共识,最终作成通过环评审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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