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谢姓男子于4年前因故辞世,其身故后遗留了一笔巨额的抚恤金及保险金,总金额高达新台币1740余万元。这笔遗产原本应由两名未成年的子女继承,并由谢姓阿公担任监护人,阿嬷及叔叔则负责实际照顾孩子的起居。没想到,阿公竟私自利用自己监护人的身分,谎称孩子的存折遗失,向邮局申请补发新存折,并盗领了帐户内高达一千四百万元的巨款,用以偿还自己的个人债务。
这起事件曝光后,阿嬷对阿公的行为感到万分不满,便向法院提出了监护权移转的声请,希望能将监护权转移到自己名下。然而,阿公却误以为阿嬷想占有孩子的遗产,便执意将这笔巨款领走。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阿嬷无奈之下只好报警提告阿公。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此案时,阿公在法庭上的说词反覆不一,时而声称是为了帮孙子保管这笔钱,时而又坦承自己因有债务问题才将钱领走还债,甚至还辩称自己名下还有一栋价值千万的房产可以偿还债务,更一度改口表示这是自己儿子的钱,自己有权保管。
法官审理后认为,阿公的说词明显前后矛盾,且在法庭上始终拒绝将钱返还给孙子,显示其毫无悔意。此外,阿公在案发后也未与孙子达成和解或赔偿损害,同时考量到其前科、智识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最终依侵占等罪判处阿公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此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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