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潘姓男子在与女友(小雅,化名)分手后,持续骚扰前女友,小雅不堪其扰而报警。警方虽以书面告诫潘男已经涉犯跟踪骚扰防制法,但他变本加厉,无端到其住家外面丢石头、放鞭炮共8次,藉此恐吓。桥头地院审理后依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50天拘役,可易科罚金。
小雅不堪潘男的骚扰,在去年初报警,警方于今年3月29日以书面文件通知潘男,此举已经涉犯跟踪骚扰防制法,告诫他勿再跟踪前女友。高雄少家法院并核发保护令,禁止潘男的骚扰行为。
潘男对此不加理会,于今年3月29日至4月10日止,透过社群软体IG传送讯息骚扰前女友,甚至反覆到其住处丢石头、放鞭炮共8次。小雅对此心生恐惧,再度报警。警方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检方起诉。
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潘男只是因为感情问题就以言词恫吓小雅,甚至还到其住处密集丢石头、放鞭炮,藉此恐吓对方。且事发后,潘男尚未与对方达成和解,考虑他到案后坦承犯行,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50天拘役,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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