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议员应晓薇被诉收贿,北院27日裁定1500万元交保,检方提抗告,高院认为应晓薇除中华民国护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国护照,原裁定漏未审酌此项事实,攸关是否逃亡,交保理由仍有未洽。北院法官许芳瑜更函询,调查应晓薇去年1月到8月出国10次,并一一询问出国目的,另外还有应晓薇2女儿在英国伦敦念硕士、大学,还有姊姊在加拿大多伦多,确认是否有逃亡海外的可能。
检察官认为,今年8月27日,应晓薇在台中机场,有长期居住国外的资歷,而且侦查中,从未提到有第二本护照,交保后由助理王尊侃公开,证明应晓薇与其他证人已有明确的勾串事实,而且应晓薇仍是议员,对于公务员有监督之责,证人当中多人任职在北市府,相较于过去她将公务员叫来办公室,足认有勾串灭证之虞,而陈重文一案,也是在审理中具保。
应晓薇表示,民国70多年移民加拿大,2010年当选议员,隔年2月10日放弃国籍,2022年5月10日由外交部认证文件有效。应当庭提出加拿大驻多伦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的认证,证明丧失国籍,当庭表示,愿意交出护照、台胞证,证明自己不会潜逃。
应晓薇强调王尊侃是早已不是男朋友,两人是很好的朋友,王与她的哥哥、家人都很好,并向法院保证绝对不会私下见面、通电话,也绝对不会讨论案情,并强调,已经多次跟检察官说,没有去桃园机场,反而是在台中机场等了10到20分钟,廉政官才到场,自己绝对没有逃亡事实。
应晓薇更强调,自己收入全靠议员收入,女儿在多伦多毕业后,现在到英国伦敦念硕士,而女儿也在英国念大学,每个月的5万元生活费,则是生父、哥哥还有长辈照顾,自己绝对不会逃亡,反而要谢谢廉政署,早在8月底进行搜索,不然他原本安排9月4日要到英国,9月30日赶在议会开议前回国,如果在9月搜索,那到了机场,在女儿面前被捕「女儿不是要哭死」,另外还要谢谢法官让她交保「让我可以抱着妈妈睡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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