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刘庆升加入网路昵称「K」的韦姓陆籍男子创办的变造护照集团,台北地检署查出每本男性护照美金6000元、女性护照美金7000元。台北地院今(7)日下午依护照条例买卖护照等罪判刘男应执行1年6月,其他6名同案被告各处6月至1年不等徒刑。可上诉。
检方痛批刘男为谋赚取不当利益,甘为犯罪集团之鹰犬,协助犯罪集团媒介以变造的大头照申办护照后变卖护照,建请法院从重量刑。而韦姓陆籍男子与魏姓陆籍女子及另3名外籍被告,均发布通缉。
起诉指出,韦姓陆籍男子(网路昵称「K」)与魏姓陆籍女子与持爱尔兰护照、新加坡护照的外国籍华人(共3人) ,在我国境外共组国际犯罪集团,欲搜购我国国民的护照以提供不详之人使用,遂透过FACEBOOK(Meta)的社团发文,吸引有意变卖我国护照之我国国民后,再转而透过LINE等通讯软体,与卖家私下建立联络管道。
为避免后续购买、持用护照之人,因面貌与护照上卖家照片差异过大而遭关务人员察觉异状,致无法顺利入、出境,故会先请卖家提供大头照的电子檔案,再挑选脸型特徵接近的买家,最后由「K」所属犯罪集团使用电脑软体将卖家大头照与买家大头照进行影像合成编辑,使合成编辑后的大头照同时貌似买家与卖家。
其后,「K」再透过通讯软体将合成照传送给卖家,由卖家将照片洗出后持向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申办护照,嗣该局核发护照后,再将护照交给组织成员转交买家,原则上以每本男性护照美金6000元、女性护照美金7000元为交易对价(若有急件或特殊情事可另再增加不等价额)。
起诉指出,「K」以上述方式向刘庆升搜购其本人及郭姓女友的护照后,刘男见获利丰厚,遂加入犯罪集团,担任「K」在我国境内之代理人,主动为「K」寻觅卖家,并担任联繫窗口,指导、协助其他卖家进行护照申办作业并代「K」收取卖家护照、代为支付价金,目前已查悉本案犯罪集团以上开方式成功取得我国护照11本。
之后,因「K」在外国因持用刘男护照遭外国关务人员发觉,而将「K」遣返并通知我国驻外单位;另「K」所属集团中魏姓陆籍女子因持用卖家申办的护照欲以假身分入境我国时,因入出境资料异常而遭当场逮捕,始循线查知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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