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国小姐张淑娟遭媒体人周玉蔻、蔡玉真乌龙爆料是「晶华绯闻案」女主角,台北地院去年依《刑法》加重诽谤罪及《个资法》,从重判处2人各徒刑1年6月。张淑娟不满2人在侦审过程始终未认罪,一再为犯行狡辩,委请律师具状请求上诉,台北地检署14日证实,检察官在汇整上诉理由后,本周已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九合一选举,周玉蔻在其主持的民视节目《辣新闻》,指称张淑娟卷入国民党台北市长候选人蒋万安之父蒋孝严1999年发生的绯闻案,蔡玉真同日在脸书发文呼应,隔天再上周的节目,与周一搭一唱谈论张淑娟,指她曾与蒋孝严在晶华酒店发生不当关系,不实指摘张尝试攀附权贵,任空服员时工作态度不佳、利用特权等。张认为2人说法不实,严重损害名誉,因此提告加重诽谤及违反个资法,北检侦结起诉2人。

去年11月26日,北院判决周、蔡2人徒刑1年6月。判决指出,周、蔡于民视节目及个人脸书传述毁损张女名誉的事,意图散布于眾,所指摘内容不是事实。2人传述的事仅涉私德,与公共利益无关,也不是可受公评之事,更未经合理查证,即非法利用张的个资,各成立加重诽谤罪及违反个资法,从重依违反个资法论处。

判决理由提到,周、蔡是政论性节目主持人、评论员,对时事评论针砭,可带动社会舆论,却未曾向张查证。2人假借「部分具体存在之事件」,刻意与不实事由、时间错置、拼凑、扭曲,进而形成「假消息张冠李戴」手段。

2人于媒体、社群网路上传述不实贬抑张名誉,引导其他媒体广泛报导,使全台湾,甚至世界各地的不特定多数人得以阅览,令张的资料无端与绯闻、攀附权贵、工作态度不佳、利用特权等不实言论永远连结,对她的名誉、个资造成难以挽救、弥补的损害。

张女律师去年底递状请求北检上诉,北检收到上诉状,经汇整上诉理由后,本周已向高院提起上诉。周、蔡2人未来若判刑定谳又未获缓刑,就得入监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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