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投信前国泰科技生化基金之基金经理人李姓担任基金经理人期间,有以职务上知悉消息泄漏予他人,并于基金帐户从事个股交易期间利用他人帐户为相同个股买卖,且未依规定向公司申报;復国泰投信内部控制制度之设计与执行未具有效性,未能有效防范利益衝突,且未能有效督导及查核经理人个人交易行为,事后亦未确实进行查证,业已影响基金业务之正常执行。

金管会今日表示,对国泰投信核处警告,处罚锾120万元;以及解除该李姓基金经理人的职务。

此外国泰投信的业务也受到影响,最近1年不得申请(报)募集投资于国外有价证券之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案件,但其违法情事已具体改善并经认可者,不在此限。

其次最近半年不得申请担任境外基金总代理人、兼营期货信托事业。最近3个月内不得向金管会申请投资外国事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在大陆地区参股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

其他事项则是,例如申请政府基金之全权委托投资业务将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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