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中坜区某生活百货门市日前发生一起性骚扰案件,一名39岁张姓男子竟以铝罐放入裤檔内,藉此碰触逛街妇人臀部,事后遭到被害人报警逮捕。检方依性骚扰防治法将张男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3月24日上午11时,张男于桃园中坜区某生活百货门市内,见一名陌生女子独自在店内逛街,竟心生不轨,将铝罐藏于裤檔,趁女子不备,从背后以铝罐碰触其臀部。女子感觉异状,转身发现张男行径后随即报警,警方获报后循线将其查获,并移送法办。
法院调查发现,张男虽坦承犯罪事实,但未对被害人道歉或赔偿,亦未取得被害人谅解。此外,张男曾因相似案件被判刑,素行不佳,且此案对被害人造成心理与身体双重影响,行为应受谴责。
法官认为,张男行为严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权,毫无尊重他人身体自主的意识,加上前科累累,显见再犯可能性高,对社会治安造成威胁。综合考量后,判处张男有期徒刑2个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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