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天津商圈年货大街惊见摊商卖过期糖果!1名女大生17日到该商圈的年货大街一家糖果摊,购买散装糖果,未料竟买到过期糖,回家检视讶然发现有糖果已过期快1年,经投诉后台中市食安处到场稽查,当场查扣5.14公斤逾期糖果,食安处指出依《食安法》可处6万元到2亿元不等罚锾,将在约谈业者后开罚。
这名女大生投诉自己到年货大街买散装糖果250元,回家才发现有4颗糖过期,其中2颗苹果糖,有效期限是2024年2月20日,过期近1年,另2颗优格糖过期10天。
对此摊主称,没检查到,而商圈管委会则表示,可能摊主没检查好,民眾如果买到过期品,可拿到服务台更换,也已经要求业者下架商品。
台中市食安处指出昨(18日)获悉后,立即派员稽查,现场查获业者陈列贩售糖果逾有效日期,计有4种、共计5.14公斤,有的已过期近1年,也有是近日才过期,已全部查扣,将约谈业者说明产品来源及进货时间后,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予以重罚。
食安处表示,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将持续年货大街稽查,亦责成管理委员会加强摊商管理及宣导。也呼吁业者,贩售产品应注意保存期限并依规标示,如为散装食品应标示品名及原产地(国),以利民眾选购辨识。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