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大溪区郭姓男子去年4月清晨,在家中与朱姓妻子发生口角,妻子竟拿盐酸往丈夫身上泼洒,导致丈夫全身灼痛,左眼永久失明,右眼仅能感受光线。桃园地检署依重伤害案件起诉朱妇。
检方调查,2人在桃园大溪住处去年4月某日清晨5时50分发生口角,丈夫躺回床上准备继续睡觉,朱妇竟到浴室拿盐酸,往躺在上面的郭男泼洒,导致头颈部、脸部、躯干及四肢化学性灼伤,双眼化学性灼伤等。郭男因灼痛到浴室冲水,并到户外求援,邻居紧急协助送医。
不过郭男左眼永久失明,右眼仅能感受光线,朱妇否认要杀害丈夫,另朱妇也非持锐器攻击丈夫,并没有杀害丈夫的犯意,因此依重伤害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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