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团体今早赴中选会递交第一阶段连署书,中选会下午说明,迄下午15时为止,中选会目前收到的罢免案送件数为20案,其中19案为立委罢免案,1案为市县长罢免案,相关罢免案件,中选会、各地选委会均将依法处理,不会有差别待遇。
中选会说明,中选会今天所收到的罢免案件,进行初点后,若符合送件规定者,即会转交各该地方选委会进行查对;由于相关案件系程序进行中,选务机关则不就具体个案进行不必要评论。又新法修正公布施行前,已向主管选举委员会提出之罢免案,仍适用修正前之规定,则为公职选罢法第131条之特别规定,选务机关会依此办理,亦无其他评论或回应。
中选会指出,相关罢免案件,中选会、各地选委会均将依法处理,不会有差别待遇;至所询关心到底有几件罢免案送件,仅就今日来说,迄下午15时为止,中选会目前收到的罢免案送件数为20案,其中19案为立委罢免案,1案为市县长罢免案,至各案送件领衔人分别是谁等等,谅各该罢免团体或各案罢免领衔人可能都已对外说明,媒体或可洽询渠等以为报导,此节我们则不另予评论或回应;选务机关则依法处理收件事宜、依法进行查对等等。
中选会表示,基于行政中立、选务不语之立场,依法循例自不就其他假设性问题或程序进行中的个案予以回应,建议除可自行参照查阅公职选罢法规定外,有关公职人员罢免案之进行程序,中选会网站「选举罢免资讯」项下「选举罢免介绍」之「罢免简介」昔日以来业已提供「公职人员罢免案之作业流程图」及「公职人员罢免进行程序指引」等相关资讯,提供各界查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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