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中、重度失能民眾入住住宿式服务机构的经济负担,以及降低家庭照顾压力,高雄市从去年7月1日起,分别由社会局及卫生局受理民眾申请住宿式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其中,申请第2阶段的期限原订到3月1日止,但因适逢228连假及周末,高市卫生局宣布最后申请期限将顺延至3月3日止。

卫生局统计,截至去年12月受理申请住宿式机构已达2130人,由于申请期限採2阶段受理,第1阶段从去年7月1日至去年12月31日止;第2阶段则原订从今年元旦至3月1日止,但适逢228连假及周末,卫生局宣布申请期限将顺延到3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中、重度失能民眾入住依法设立的各类住宿式服务机构,包含一般护理之家、精神护理之家、老人福利机构(除安养床外)、身障福利机构、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所属荣誉国民之家(自费失能养护床、自费失智养护床)、儿童及少年安置及教养机构及提供住宿式服务之长期照顾服务机构。

补助资格及金额部分,经评估长照等级4级以上,或补助期间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中度以上者之中、重度失能者,去年1月起实际入住机构天数累计达180天以上者,每人将能补助新台币12万元。

2022年12月31日前已入住机构,且2024年入住天数延续累计达180天以上者,未经评估或经评估长照等级未达4级,每人将补助新台币6万元。

符合上述补助条件者,如去年度入住天数累计未达180天,卫生局将逐月检核每月入住天数,连续住满半个月,每月给予补助总金额1万元或5000元。卫生局呼吁入住机构且符合资格者,备妥收据、契约书等相关书面文件提出补助申请,如有相关问题可洽询长照服务专线1966或高雄市政府卫生局网站及卫生福利部长照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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