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名郑姓男子在网路上号称「徵选A片女优」,开出4部片1200万元、拍20次付800万的条件,并以试镜为名对8名女子进行骗色。台北地院审理,依犯8个网际网路对公眾散布而犯诈欺得利罪,合併处7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郑男2017年间透过脸书昵称「小雨」的身分张贴徵求拍摄成人影片女演员、大尺度模特儿等广告,并自称为日本成人影片经纪公司的负责人,若拍摄4部成人片、每部影片要拍五次,共计20片,即可获得约1200万元片酬。
A女误信为真,而郑男则以演员兼摄影师的身分见面,并同行前往台北市中正区一处旅馆,事先提出「工作意愿同意书」交由A女签署,并讹称要开始拍摄,以单眼相机或手持、放桌上或用脚架方式拍摄性交过程;从2017年至2018年为止,二人共计性交25次。
事后,郑男又以「小雨」名义向A女诓称尚未达到20次的拍摄次数,并称男演员与A女的时间无法配合为由,不再给A女继续拍摄机会等词推托,拒绝支付拍摄报酬。
一方面,郑男使用相同手段传送讯息予B女等4人,强调他是模特儿经纪人提出有意愿合作,并强调日本厂商要求无套,写真部分要有口交、前戏爱抚,「拍12片无套体外报酬为450万元」、拍摄成人影片20次,片酬800万」等话术,分别成功诈得1次、4次的性交机会。
本案受害女子多达8名,多女在性交过程中不断被郑男指导姿势、体位,因郑男身材肥胖,也有女子表示想更换男优,但要求均未遭理会,甚至完事后未获得报酬;眾人察觉异样后随即通报处理。
台北地院审理,勘验相关事证,依犯8个网际网路对公眾散布而犯诈欺得利罪,合併处7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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