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经广纳各方意见,于2025年2月4日对外发布「环境部办理加强投资绿色成长净零产业实施方案作业要点」。

环境部说明,该作业要点参考其他国家发展基金投资方案作业要点规定,主要明定设立信托专户、成立专案办公室、搭配投资之资格要件及评选应具文件、搭配投资原则及程序、管理费及绩效奖金支付规定、对被投资事业之监督管理机制、搭配投资人应尽义务责任及定期向国家发展管理会提报执行成果等应遵行事项。

环境部表示,在被投资对象设定上,涵盖执行净零永续相关新兴业务之国内非上市(柜)企业,或主要营业活动于我国之境外企业,本方案投资金额上,单一企业之总金额不得超过1亿5,000万元,单次投资不得超过1亿元。

环境部说明,在搭配投资金额比例上,搭配投资人应与本专户共同投资,且不低于本专户参与之投资金额。另考量我国净零科技发展已具基础,特别设定6大重点投资对象,得以不低于本专户投资金额2分之1为共同投资金额;再者,其中如属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或中央科技主管机关合作、委托或经核定补助研究计画相关之投资个案者,得以不低于本专户投资金额3分之1为共同投资金额。

此外,环境部补充,因应国内创业生态持续发展,除传统创投业者外,各种育成机构与加速器亦纷纷参与协助新创,故本方案广徵企业创投加入共同投资行列,再加上金融机构及设有加速器计画之法人团体,并设定合理之搭配投资人应完成投资案件数,增加作业弹性。另就投资绩效良好之共同投资人,增设优良搭配投资人注记制度,以鼓励引导共同投资人踊跃开创合适投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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