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毅传媒》负责人巫俊毅2019年没有召开董事会却偽造董事会资料,让自己当上董事长,检方依偽造文书罪将他起诉,台湾高等法院考量他坦承犯行,驳回检方上诉,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确定。
巫俊毅是前毅传媒公司2019年11月11日公司并未实际召开第二届第一次董事会,他竟指示不知情之潘姓员工依其提供议案内容自行制作董事会会议事录,虚偽记载巫俊毅及李、江董事出席,全体出席董事均同意推选巫俊毅为董事长,且通过发行新股案及修改章程案等不实内容。
同年11月19日持不实之董事会会议事录向北市政府申请发行新股及变更登记,使不知情之承办公务员将上开不实事项登记在其职务上所掌管之毅传媒公司变更登记表上。高院维持一审判决,考量巫坦承犯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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