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13日发生严重气爆,造成4死35伤。经消防署初步调查,判定气爆案与与12楼装修有关,台中市消防局长孙福佑昨(14)日表示,现场灾害发生时,「12楼消防设备是关闭的」因此依消防法开罚30万元。

行政院长卓荣泰14日下午前往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听取救援及应变情形,内政部消防署在简报中提到,根据相关关系人笔录,初步判断百货公司内装修案可能与爆炸案非常相关性。

消防署组长郑志强说明,根据笔录,上午10点半时有工程行包商见到厂商用砂轮机切割瓦斯管线,施作到东北侧时突然发生爆炸,而在爆炸前也有机电厂商问瓦斯管线开关阀位置,现场人员闻到瓦斯味20分钟后,就发生爆炸。

对此,中市消防局长孙福佑会后受访表示,目前得知现场灾害发生时,有派同仁上去检查,「它(12楼)消防设备是关闭的,这个部分我们会依规定给他开罚30万元」。

另外,新光三越柜位装修施工却未事前提出申请,台中市政府依建筑法裁罚,加上违反消防法及职安法,新光三越合计将遭中市府裁罚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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