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事主的台中新光三越公司,劳动部表示,该公司是这个场域的经营者,相关责任,无可避免也不可推卸。若后续确认还有其他应负责的事业单位,已严重违反职业安全卫生相关规定的事业单位,遭勒令停工后,还是必须依《职安法》第36条,对于期间内无法作业的劳工,仍应依法照给工资。「这是无庸置疑的。」

劳动部强调,这次的气爆案确实也是一个非预期、难以抗力的受波及衝击,若这些受波及的雇主,最终还是因气爆的停工导致经营困难,经与劳工协议,申请减班休息,雇主也必须给付给劳工最低工资28,590元,劳工的劳、健保也要正常投保。

总统赖清德15日亦前往台中医院探视此次事件的伤者。同时也感谢市府团队,特别是消防、救灾人员,以及全体医疗人员、见义勇为的民眾、志工,全心全力投入救灾工作。

总统提到,他希望行政院未来责成相关部会协助各地方政府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因为每次事故都造成多人伤亡,每次意外都是社会的损失,也对家庭造成很大伤害,未来我们应注意每一个工程流程,避免工安意外发生及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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