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育素有「活化石」之称的三棘鲎,金门县政府公告,将自今年3月17日起,除乌坵及东碇海域外,全年禁止于县辖海域以任何方式採捕、贩售、持有及食用三棘鲎,违规者将面临最高新台币15万元的罚锾,期盼在政府与民间的通力合作下,共同守护珍贵的海洋生态资源。
据了解,三棘鲎拥有上亿年的生存歷史,被誉为海洋生物界的「活化石」,是研究生物演化与多样性的重要物种。由于金门海域生态环境适宜,孕育出稳定的三棘鲎栖地,因此更显得珍贵。金门县政府在公告中强调,若渔民或民眾意外捕获三棘鲎,也应立即将其放归海中,以维繫该物种的自然繁衍和族群稳定。
金门县产业发展处说明,从3月17日起,除乌坵及东碇海域外,全年不得在县辖其他海域以任何形式捕捞三棘鲎,也不得贩售、持有与食用,但三棘鲎壳不在此限。因在习俗方面,三棘鲎壳于地区传统信仰或祭典上具特殊意义,故不列入全面禁止范围,若要罗列所有涉及三棘鲎壳的习俗过于繁复,因而此次公告明定「壳」不在限制范围内,但活体及可供食用部位则全面禁止,展现出在尊重传统文化的同时,更须顾及物种保育的平衡理念。
县府强调,如需进行三棘鲎之学术研究、资源调查、公共利益、文化或教育相关活动,必须事先向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採捕。此举在兼顾研究、教育需求的同时,也不失保育的原则与精神,确保三棘鲎族群能在科学研究之余继续繁衍生息。
县府产业发展处表示,为确保新规定顺利推行,未来将不定期派员巡查金门海域与当地渔市场,如发现违反公告者,将依照《渔业法》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此举显示金门县政府对海洋生态与物种保育的决心,不仅透过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更期望透过教育宣导,让民眾理解三棘鲎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地位,共同守护这项珍贵资源。藉由政府与民间的齐心协力,持续朝永续生态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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