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五结乡隆昌路25号日前晚上10时50分发生翻车事故,35岁陈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撞击停在路边的汽车后翻覆,造成3辆汽车毁损,而陈男竟将翻覆的车弃置在马路中央,逃逸离开现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可处涉案车主或驾驶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罚缓并吊扣驾照1至3个月,详细肇事原因厘清中。

据了解,陈男8日晚上驾驶休旅车行驶在隆昌路上时,撞击停在路边右方的轿车后翻覆,又撞到停在左方的轿车,导致共3辆车毁损,陈男竟不顾车子翻覆在路中央,径弃车逃逸离开现场,让行经的车子完全被挡住过不去。

警方获报后立即到场处置,调阅周遭监视器,确认车号并通知涉案车主及驾驶到案说明,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第1项规定,处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罚锾,并吊扣驾驶执照1至3个月,而详细肇事责任及原因尚在调查厘清中。

宜警罗东分局呼吁,驾驶人肇事后应依规定处置,并通知警察机关配合必要之后续调查,以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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